五自斋主人 发表于 2011-2-16 15:15:22

[点名啦14]——我的离职感言


    为了表示对游戏中“被点名的会员若在活动结束前还没有参加的,则由管理员从其帐户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金钱(现任斑竹和离任斑竹扣除1000金钱,会员扣除200金钱),增加点他名的会员帐户中。”这一强盗逻辑的游戏规则的抗议,五自斋主人已经将贴子内容删除,不便之处,敬请各位谅解。
本帖最后由 五自斋主人 于 2011-4-1 18:44 编辑

不吃韭菜 发表于 2011-2-16 15:25:39

五哥五哥,你终于出现了!{:6_304:}

yiyi907 发表于 2011-2-16 15:26:07

沙发沙发啊

love355 发表于 2011-2-16 15:27:34

果然有当大官的潜力,这文采,这解构,这气魄……祝五自斋前途无量,舞台更广,影响力更大。

陌上雪 发表于 2011-2-16 15:31:20

是啊,写字最深得我心的是小5,能写出最细腻的情感来。

忘羽 发表于 2011-2-16 15:31:49

有心无力 加不上啊

乖巧猫猫 发表于 2011-2-16 15:33:31

祝福最可爱的人人,哈{:6_288:}

疲倦的忧伤 发表于 2011-2-16 15:33:41

你走了,谁接你的班啊,呵呵~~~

love355 发表于 2011-2-16 15:39:40

五自斋。。。。其实~~~偶是想你多给些分才那么PMPMP的。。。。

文丐 发表于 2011-2-16 15:40:43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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