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niu926 发表于 2011-2-25 09:56:07

这样是被迫离职吗?

问:A公司因业务需要分成A、B两个公司,从A公司调人员到B公司工作,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们是这样处理的:员工先在A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再到B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问题是员工对在A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时不配合,说这样是被迫离职还没有补偿金,我们该如何处理?

不吃韭菜 发表于 2011-2-25 10:02:15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何必不停地办理离职、入职手续呢,直接变更劳动合同就是了。

meiniu926 发表于 2011-2-25 10:21:59

是A公司的一个股东抽出来新开的公司,有独立法人。这样也能变更劳动合同吗?

HR剑客 发表于 2011-2-25 10:48:40

这就是我们公司所说的“机构转调”,最好还是跟员工说明情况,并表示员工的年资福利都可以延续,但离职手续必须办清楚。

银牛 发表于 2011-2-25 11:02:58

这个情况好像不能用变更合同了。这种情况下应该与员工沟通,让员工自愿选择,愿意到新公司的,需要自愿在A公司办理清楚离职手续,到B公司重新入职。若由公司主导直接分派员工由A公司转B公司,还需要办理离职手续,这对于员工就是被迫离职,若员工不同意,要去劳动仲裁,恐怕也会得到支持。

灭倭奴 发表于 2011-2-25 11:27:26

要是同一个集团的,内部调动就是了

Angel.lhy 发表于 2011-2-25 11:48:23

如果是属于同一集团的话,内调异动即可,又何必搞得这么麻烦啊

HR剑客 发表于 2011-2-25 12:45:53

因為公司的名稱不同,就表示合同的主體不同,為了避免以后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最好還是先辦離職,重新再另簽合同。

望天的孩子 发表于 2011-2-25 13:33:19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般是用内部调动单,这样员工的工龄就可以连续了,计算年休假的时候也不会有影响

管水 发表于 2011-2-25 13:49:32

如果是内部调动的,就内部调动,如果是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应当给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入职年限等都重新计算。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这样是被迫离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