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了就是违法!不超过的话只需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就可,如果想要寻求危害员工利益的所谓招数,抱歉,没有答案给你。
引导员工自己写出自动申请延长工作时间的申请报告,计件单价进行调整,制定正常上班时间计件基数,超过基数部分按法律规定计算单价 员工人数比较多,累计加班时间又超过规定的。还是给加班工资吧。
除非你们所在的行业有明显的季节性,那可以考虑安排补休。 沒有方法, 必須要付, 要不就一直有這風險 有需要就加班,要加班就付酬!很自然! 有一损招,加班是自愿的。 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时间单位统一安排轮休。超过加班时间,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做人事的要公平,不能太偏向老板,也不能太偏向员工 从老板角度:工资中直接分一部分出来作为加班工资,在工资条中注明。员工一般只会告没足额提供加班工资,不会告超时加班。劳动部门倾向谁,你也清楚。。。
从员工角度:当然是足额给足加班费,至于加班超时,你情我愿。
从HR角度:申请特殊工时制规避。。反正加班是避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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