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drno1 发表于 2011-3-18 09:12:40

应该是解除合同前,即医疗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含几个月的医疗期工资(估计是按照最低工资发的,按规定,还可以使最低工资的80%的,但一般按最低工资发,体现对员工的关怀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3-18 13:54:53

1、癌症,6个月,这个首先我觉得没有过医疗期,因为癌症属于难以治愈疾病,按规定可以申请延长医疗期最多至24个月(广东36个月)。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明确说明是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SORRY,往前推12个月平均是多少就多少。当然,有点人情味的公司,就按实际工资算吧~~

river_boy3 发表于 2012-6-17 17:24:58

我们也遇到这种情况,按病假工资,工人吃亏,按前面的工资,企业吃亏

丁三 发表于 2012-6-17 21:47:41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所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企业必须要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13824336258 发表于 2012-8-4 21:11:12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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