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培训协议有效吗
单位出资对学员进行焊接培训,培训三个月,支付基本生活费。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为正式员工。培训期间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约定了今后的服务期以及培训费返还计算标准。问题——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的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员工后来提前离职,是否应该返还培训费?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专项技术培训,问题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培训期间签订的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培训期间(3-6个月)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其他地方培训的,只支付些生活费用。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建议签劳动合同。
可以找一家培训机构代为管理学员,代培的形式,也可以规避一些风险。
基础生活费是如何发放,如果培训不合格,基础生活费还需要退回吗,如果培训不合格基础生活费不退回,那培训合格的人就应该用其它管理办法解决留用的问题了。 楼上的建议不错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应该求助安爸{:5_208:} 回复 2楼 芋儿 生活费不需要退回,关键是,培训期间就签了服务期协议,搞的和正式员工式的。问题是人家还不是你员工。 本帖最后由 zt1006 于 2011-3-27 16:33 编辑
你在此所提到的培训费与《劳动合同法》里的培训费是两回事,应属无效约定。 该员工可以要求你们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了。
劳动合同都没签公司怎么可以派他去参加培训呢?
分析一下:
假设这份培训协议有效,那么该员工就是受贵公司派遣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公司是否有支付其工资?),与贵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假设该培训协议无效,那么公司也就无法向员工追回培训费。 《服务期协议》感觉没有多大的意义,为规避风险,建议可以以培训机构委托代招的方式,在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仅是培训机构的学员,和企业无关,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企业,签《劳动合同》。如果培训费用需要有出有果的话,可以在入职公司满一段时间后以报销的形式予于返款(培训期间个人垫资)。个人意见,不知道是否合适。 回复 6楼 HR剑客 的帖子
呵呵,挺好,两个方面考虑的
回复 7楼 芋儿 的帖子
谢谢你,建议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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