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八”妇女节的问题
我记得之前在网上有看到过相关资料,“三八”妇女节那天妇女可以享受半天的有薪休假。但是公司不安排休息的不计加班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请问这是对的么?沒有什麼對錯,我們公司也是這樣上班的。 部分人享有的节假日,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文件依据,一般上班跟不上班都发工资,因为只上了半天班,餐补一般不发,呵呵
我们公司有半天假,照发工资照发餐补照发交通补助
但是要是工作很忙就不会给你放假,也不做加班来算
这个应该只是公司给女员工的福利
还没成为类似五一国庆这种必须放的假 我有查相关的法规是有这样规定的,可是现在的上司说三八同五四一样是法定假,必须放,要不然就是三倍加班。如果不放假又不按加班就是违法。 回复 5楼 二愣 的帖子
国家法定节假日只有那11天,38和54是部分放假的节假日,不属于法定节假日,也不是强制执行的节假日,遇公休日不顺延,不计发工资。假期本身带薪,上班了不会另计加班费。公司不放不执行,也没有其他法律法规对企业作处罚。其位置,甚至不如奥运、亚运等特批假期(这些特批假期加班下来了,一般都会附带若加班了要给200%加班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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