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离职与保险
我公司一位高管去年9月分离职,离职前跟老板口头约定 其保险投到12月。现在又起诉我公司要求支付其3个月工资。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没有考勤记录 没有实际劳动 告去呗 可以向劳动单位提供高管9月分离职的证明,离职交接手续文件。 员工签字的书面离职证明或是三个月的考勤 这种事情确实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作为我们HR从业者来说,任何的指令,哪怕老板高管的指令,一定要有一个书面的证明。
像楼主提到的问题,如果能够离职时保留相关的离职证明,应该讲在仲裁庭上还是有一定的胜算的。
哪怕,社保保留了3个月,无法直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相反离职证明经过公司与员工本人的确认,应该讲是一个直接的证明。
我想,公司应该对于员工(哪怕是高管)的离职证明应该是有保留的。 不厚道的老板,忘情义的员工! 如果有员工签名的离职协议就一切好办,如果没有的话就真扯不清了。高管的考勤记录很是麻烦 的确,没有员工签名的离职协议很麻烦的,高管的考勤记录都不弄 首先,员工离职要有工作交接记录,高管也一样;第二,要有离职协议;第三,如遇楼主所说的保险问题,双方也应在协议中说明,并明确所承担的责任. 离职手续总归是办了吧!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