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lijian 发表于 2011-4-14 16:01:21

这条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不仅有公司或者劳动者的要约,还要有劳动者或者公司的承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而如果这样规定,类似于民法中的格式条款,过分强调公司的权利或者劳动者的义务,是无效的。一旦认定无效只能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luyifei26 发表于 2011-4-16 11:49:07

我觉得应该征得员工的同意

注册咋这么难 发表于 2011-4-17 21:59:07

得征得员工同意才行吧,不人道!{:5_248:}

jennyliu954 发表于 2011-4-21 16:53:08

不道义,呵呵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大家看看这一条和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