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企业A,是由B和C作为股东投资开办的企业。现阶段有很多员工是从B企业借调到A来工作,B企业位发放员工岗位工资停补贴福利,这部分员工劳动关系跟B建立(五险一金、个税、劳动合同都在B)。但每月会在A单位的工资表里体现出补助(如:高温、特区、餐补、话补、工地补助等等)。问:1.这部分借调员工在A单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怎么申报?
2.假设有其中一个员工,一次性补发了半年的补贴,这笔补贴的个税如何申报?
3.这部分员工与A单位要签订什么劳务或其他形式的协议吗?有什么风险》?
本帖最后由 祖朝野 于 2011-4-8 17:00 编辑
有没有可能A单位通知B单位在个税申报的时候吧B单位发放的补助这部分的额度算进去?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补贴补助部分是属于工资薪金一部分,应与工资一同纳入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
对于楼上的问题,个人觉得,只要AB两个单位协商好就可以
如果按一次性发补贴,那交个人所得税就会比较高,这样不划算;建议按月发放,这样基数就比较小。
对于第三个问题,个人觉得B公司并没有劳务派遣的资质,所以借调这个说法很勉强,最好是A公司直接与这些人员签合同。(不知道这个对不对)
可以求教下安爸
Q1:这部分借调员工在A单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怎么申报?
A1:A和B是不同的用工主体,如果是长期借调的话,两公司之间应该还是要形成一个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清楚这些薪资福利发放的细节,比如人员归属问题,各自负担哪些费用,是由谁统一支付然后可以内部财务结算(这样可以谁支付谁负责报税),如果这些员工出现工伤如何处理等等;
B也应该和这些借调员工形成一个补充协议,对原劳动合同中约定做一个补充,比如工作地点的变更、工龄延续性计算、福利待遇的变化、人员的归属等等;三方都明确关系。
Q2:假设有其中一个员工,一次性补发了半年的补贴,这笔补贴的个税如何申报?
A2:一次性补发较大额的补贴,如果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当年度还没用的话,就直接用咯,税会省很多;如果已经用掉了,建议还是和员工协商看是否分期付清,可以帮他算下分几次,只要确保每次发放金额不会跨税档就没啥影响了。
Q3:这部分员工与A单位要签订什么劳务或其他形式的协议吗?有什么风险?
A3:基本在第一问里解决了。个人觉得主要就是一个人员归属的明确,包括工伤问题的处理,劳资纠纷的处理,其他人身伤害的处理等等;只要提前都明确了职责,就都好办了。
如果A公司预算有够的话,还可以给这些员工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分担一下意外事故的风险。 回复 4楼 melodylin 的帖子
谢谢,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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