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来看看,像这样的情况,医疗期是多长?
某职工入职一年,一次下班途中骑摩托车受伤,交警已认定他是醉酒驾驶。但是职工伤的是后脑,送到医院后一直昏迷不醒,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那么像这种重症病人,医疗期是3个月还是24个月?谢谢了
这种好像不属于疾病,应该给予规定的医疗期即可。 入职一年是一个条件,还有一个条件是他至今的工作年限。 如果他正常只有3个月的医疗期,但因为他得了重病,是不是按24个月算? 按找他的工龄和实际工作年限,该是多少个月就是多少个月。
伤,不是重大疾病,不在延长医疗期范围里面。 四眼斑竹,你的意思是就按三个月计算,不要延长 医院认定的是什么病啊? 按立法本意,当然是越长越好啊! 按照法律来讲,同意以上几位的意见,三个月。
这里还要考虑一个原则,那就是人性化操作的问题。
国家也一直在提倡民生问题,HR及公司也站在员工及其家属的立场上去思考一些问题。
像这种情况,虽然员工醉酒驾车,应该负全责,但建议公司还是本着“以人为本”的观念,
向员工家属说明情况,同时对员工家庭以一些关怀措施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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