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调动,劳动关系的问题,求教!
因为公司业务方面没有,以及转型做另一个方向的业务。所以我这个平面设计和动画制作的岗位已经空置了。公司想让我自动离职,但我不愿意。
然后公司就打算调动我的工作岗位,在不调整工资的情况下把我安排到车间做一线。
合同里写的是调动岗位需双方协商的。
现在我不同意的话,行政经理就会有一个书面通知给我,他说等书面通知单给我了就必须调动了,有这回事吗?
而我是否可以以岗位工作职责变动太大而拒绝。然后到劳动仲裁去(一个是设计师,一个是车间工人。)然后提出赔偿及解除劳动合同。去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呢?
当然可以。不过,建议还是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至于说给个通知你就必须接受的说法是吓唬你的,如果他真的给你发通知,只要你不签“同意接受”就不会生效,然后留下通知单、工作证、劳动合同作为仲裁的证据。 这种情形属于因客观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又没有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让员工辞职无非是想不支付这笔费用。 如果自己提出离职就没有经济补偿。所以楼主要考虑清楚。。。 首先,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的界定是什么样的?你是否有留存一份劳动合同?
第二,行政经理给你的书面通知单的内容是什么?你是否有留存?
需要结合这两方面的资料才可以界定,工作岗位是否有发生变更。 当然不可以
但是公司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你与公司对调整的岗位协商不成的会,建谇协商解决劳动关系(公司支付补偿金) 如果有签劳动合同则可以保全个权益
调岗不合理 因单位的原因而调岗,并且岗位差别过大,应当由单位补偿 ,且职工 不应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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