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惰的猫咪 发表于 2003-9-19 13:39:00

30天的探亲假可以分开请吗?

我公司对未婚员工和配偶不在本地的有探亲假,而且可以报销往返交通费,可是应工作需要,一般都不可以请到30天,补工资大家都不愿意要,都想要放假,可是探亲假可以分开请吗?

灵逸如梦 发表于 2003-9-24 16:21:00

这就看你公司有没有人情味了

当然如果分开来用,可以交通费只报一次的。多报几次吧,也是你公司的有人情味的一种表现了。



忍住哈欠 发表于 2003-9-25 14:00:00

我们是可以分开休的

但是最好分开的次数不要太多,要不也难管了。

teef 发表于 2003-9-25 14:07:00

你们什么单位啊?我要跳槽!

landy76 发表于 2003-9-30 16:27:00

不可以

不可以

大飞飞 发表于 2003-10-2 10:44:00

看你老板的了

这要看你老板的了,
他愿意给职工提供这样的方式,
有何不可?

好新新 发表于 2003-10-11 21:18:00

告诉我你的公司在哪?

按法律规定是不可以,但制度是人定的,如果你的老板同意的话。
这么好的地方,告诉我......

aalx 发表于 2003-10-12 10:57:00

要看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要看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frances520 发表于 2003-10-13 17:38:00

我公司是可以分开请的!

但是没有往返的交通费报销!

爱是一种付出 发表于 2003-10-14 09:14:00

只要是公司愿意

就可以的。但是我想既然你们已经设立了这个探亲假,而且可以报销往返交通费,那么又何必在这个问题上让员工觉得整个制度都不好呢?还是让他们可以分开请,但是周末一定要包括进去,不可以说我这周从周一请到周五,下周又从周一请到周五,这样不算十天,要算十二天。再说了,这是针对外省员工的,可以规定一下探亲假最少一次都要请七天以上,以防一假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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