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會主席﹑副主席或委員合同期滿終止時應注意的地方
2010年我公司有一名擔任工會委員的職員在合同期滿時﹐公司選擇不續約﹐后被其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告上仲裁庭﹐最終以庭外合解的方式解決﹐支付其入職至終止勞動合同的所有年資補償﹐要求其填寫一份辭去工會委員的申請書。因我公司有按照法律的相關流程向社區工會申報公司工會成員﹐并獲得正式的挂牌﹐發生此事之前一直沒有關注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最終使公司多支付了2008年之前的年資經濟補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楼主的提醒很好。这个也是HR人员在日常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我们公司的工会主席辞职了,现在正筹备选举新的工会主席呢,正好学习了楼主的分享,谢谢了{:5_257:} 我们这些都是任免的,到点就二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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