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zi05272003 发表于 2011-4-21 11:41:17

哪些人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吗?

大家好:
    公司有两名员工与之前的单位办理了“停薪留职”,不需要在我公司办理社会保险,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呢,签订劳务协议后公司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了,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员工又不愿意在我公司办理社会保险,该怎么处理呢?

jianxiu.su 发表于 2011-4-21 12:52:38

上海和苏州对于“停薪留职”人员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可参见《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招(聘)用外单位内部退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退休人员,由被招用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内部退养协议、停薪留职协议、退休证件,同时签订专项协议,并参照执行《劳动法》规定的以下劳动标准:
(1)工作时间规定;
(2)劳动保护规定;
(3)最低工资规定。
其他地方暂无明确规定。
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八条明确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4-21 17:16:50

劳务协议可以适用于退休、内退、下岗人员、兼职员工等人员。
案例中的员工,因为跟其他公司还存在着劳动关系,跟公司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建议以兼职人员的性质签劳务协议。
社保没法上的话,给买个商保补充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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