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个人税问题
求助各位高人指点:A公司在北京,因有新项目跟别人B公司(上海)合作,后又成立了B公司的分公司C(北京),现在是B公司给A公司从事新项目的员工发工资,现在C成立的手续还没完全办完,因其是非独立核算的,不知是否有资格申报个税。
现在员工的个税B公司那边没有给申报,A公司这边没有支付工资也没有给申报,老板要求是员工需在北京这边申报个税,该怎么办呢?一片空白,求高手指教!!!
我觉得可以算是A公司的劳务派遣 视同出售使用了A公司的劳动力资源 应该算是劳务费 参考意见,希望能有点用 先让发工资的公司缴纳,至于如何分摊,由两公司去协商,反正不可能让员工去自个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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