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zi999 发表于 2011-4-28 10:00:09

为被公司辞退领取补偿金,员工纷纷效仿请病假!

目前,遇到这样一个案例
       A企业为原国企,员工工龄大概在23年左右,由于企业改制,目前很多员工都知道如果自己辞职是给不了经济补偿,所以员工纷纷请病假不来公司,几个月的连续病休,就是不来公司上班。按照劳动法规定,他们非因工病假也有24个月,这样顺利成章A需要给这些吃劳保的员工上保险而且领取病假工资,处于非常被动。即便到了最长医疗期,终止合同时也正常领取经济补偿。虽然后来在请病假上下了文章,比如请病假需要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医院处方以及收据等,但依旧不断出现病假不来情况,员工请的病假是腰疼,颈椎疼,这种不疼不痒的病种,而且也是正规医院病假。大家对此有什么高招吗?请病假审批流程上如下文章,可劳动法又负于员工有病假权,如何规范啦?请大家支招。
  目前企业很被动,辞退他们,又处于医疗期属于非法解除,不辞退,他们这样疯狂,有的竟在别的企业上班,就是以前大国企吃劳保的现状。
本帖最后由 yezi999 于 2011-4-28 15: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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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杨 发表于 2011-4-28 10:15:39

一直给他假好了,因为与本公司签了合同,他想去别家公司之前必须先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他都属于被动,原公司择有权力另招它人。就这么一直托最后,托不住的是他自已而已!

yezi999 发表于 2011-4-28 10:35:51

托也不是办法,这样企业会一直上着保险,而且病假也给钱,况且,会影响其他员工情绪。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4-28 10:50:37

制度没做好,管理做不了!
既然已经修订和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了请病假的相关流程,那么,就按流程审批病假,符合规定的就批,不符合的就不批。批的按规定以当地最低工资80%为标准给予工资;不批依然不来的,按规定按旷工处理,1分钱不用给。
PS:请病假,提供的应该是医院的病休建议,而不是处方、收据这些随便弄都可以弄到的东西。

lilac0094 发表于 2011-4-28 11:09:03

首先應對員工提交的醫生病休建議紙及發票等進行核對(病休建議紙一般醫院會留底)﹐除了嚴重的病﹐一般的病情醫生是不可能建議休一或几個月的﹔另外﹐可以在規范制度時﹐要求員工必須是在正規的醫院看病﹐診所的病休建議公司不接受(怕員工與診所醫生有關系)。

yezi999 发表于 2011-4-28 12:51:43

这是原A企业遗留问题,其实请病假也是他们的一种对付手段。后修补的规章制度也得履行被告知义务。我的建议是已规范的考勤制度已书面送达的方式履行告知等义务,并书面送达要求返厂报到或者复诊通知,未按正规手续核准病假视为旷工,连续旷工后正常解除劳动关系。

雅琦 发表于 2011-4-28 13:09:01

加强请假管理流程。另外即使提供医院证明,你们也可以去核实呀,核实一个,后面的是否还继续消防?

wenkeytan 发表于 2011-4-28 13:46:31

有医生证明的,正规的医生证明医院是会盖章留底的,如果真的出现这样大规模的高工龄员工请假,那你就得严格按照流程审批,可以的话不能全查也要抽查部分员工的医生证明的证伪,千万不要医院开了一个什么药方,什么收据,发票之类的就给请假,而且现在很多医生证明都可以找熟人开,那你就要更加小心,毕竟23年的老员工,他们的病休太长了!

龙翼 发表于 2011-4-28 13:47:58

关爱兼访查。
可以去员工家看望员工,看员工是否在家里休息,配了些什么药,医生怎么说,
有条件的话,和病人一起去医院复查。
另外,有些病的话,可以让员工来公司呆着,去做擦桌子、扫地之类的轻活。
看员工熬多久~
既然是老员工了,都是有情面的`怕难为情的~对吧~

yezi999 发表于 2011-4-28 15:07:16

员工请的病假是腰疼,颈椎疼,这种不疼不痒的病种,而且也是正规医院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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