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关于劳动合同鉴证的问题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判决过程中,如果劳动合同未经过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有效吗?如果未鉴证,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哪?
看当地是否规定劳动鉴证是强制的
我想,一般鉴证应该是公司的责任,所以,不能因为没有鉴证而不保护职工应有权利。这个东西还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我觉得没有必要一定要鉴证)?我也认为没有鉴证的必要
只要你的劳动合同是在劳动法的原则下的,就是有效的。签证不是必要条件
深圳都取消以前签证的硬性要求当然有效啦
鉴证也好!
这个鉴证的程序原本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看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所以要劳动部门进行审核,可是现实工作中,这个过程没有得到人们重视,认为可有可无,其实不然。经签证的合同,说明其合法性,没有鉴证的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鉴证是企业必须履行得合同签订程序。我们这里劳动年鉴得时候也要查是否鉴证得。必要条件
一般鉴证应该是公司的责任有效
现在不是强制的,但做鉴证可规范企业劳动合同条款。有必要
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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