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蜈蚣 发表于 2011-5-17 09:59:37

1.支持淘汰理念,没有淘汰理念,企业不可能保持活力,但不一定是末位淘汰,优秀的末位要留下,拙劣的首位也要尝试换。
2.支持采取淘汰机制,但不一定非要对所有员工说公司实施末位淘汰机制,表述的方法有很多,说法不同,意思大体相同。淘汰机制在劳动法中都说得很明白了,企业没必要多此一举,给员工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何况,任何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都会出现制定当初所没有考虑的情况,高调地宣扬一个大部分员工所不赞成的、同时国家法律已经给企业权限的东西,出现执行困境的时候就是搬自己的石头砸自己的脚。
3.如果真要搞末位淘汰机制,公司还不如完善绩效管理,尤其把岗位职责考核,工作流程考核考虑得更细致。绩效管理工作做细了,淘汰任何一个不合格的员工,都会让员工更易接受,同时企业氛围也没那么紧张。

被贬的女巫 发表于 2011-5-17 10:13:16

末位淘汰制度更多强调的是排序和排序之后结果的运用即淘汰,过于刚性。
而正方很多论述的末位淘汰制的好处,是再其变种之后才产生的,也从另一个角度同意了末位淘汰这一结果运用的过于刚性。另外,绩效管理的结果运用多种多样,淘汰只是其中之一。对正方“不实行末位淘汰实际是放弃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这个以偏概全的观点不敢苟同。

crystalme 发表于 2011-5-17 10:37:22

1、末位淘汰与团队精神相悖,容易使人际关系更加复杂,增加内耗,造成优秀人才的流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绩效考核的方法与排名没有科学依据,没有政策制度的支持;
3、末位淘汰制有违法的可能性:在合同期限未满前,任何一方单方的解除合同,都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即必须是员工确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而在末位淘汰制中,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的理由仅仅是员工是末位,法律依据不足。
4、正方夸大末位淘汰的优势,而忽略了其本质存在的有很多缺点,且与现代推行的人本管理背道相驰的。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5-17 10:45:40

与其“末位”淘汰,不如“首位”竞争
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尤其是本身的企业文化中绩效导向不强的公司要慎重。因为太容易引起负面情绪和反应了。弄得不好,适得其反而已。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5-17 10:50 编辑

Goyo87 发表于 2011-5-17 10:58:59

回复53楼的~
兄台,你似乎进入死角了,我是正方~
1、末位淘汰,虽然是淘汰,但并不是把员工赶走,后期会有对应的培养计划,为什么非要纠结于字眼里。
2、什么叫没有科学依据,他也是绩效考核里的一种手段。
3、怎么就人际关系复杂了,增加内耗了,优秀的人才在越是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才会更加优秀,就像好学生不只是会读书拿高分一样的。
4、若我方夸大其优势,那是否我也可以理解为,你方夸大的末位的缺点。

shi_shuoyun 发表于 2011-5-17 11:08:25

回复 52楼 被贬的女巫 的帖子


   

crystalme 发表于 2011-5-17 11:21:20

举一个案例让正方看看:
在M所在的公司,随着末位淘汰制的实行,一些怪现象不断出现。
1、干活越多的人,出错的几率越大;越坚持原则的人,得罪的人越多;结果是这两类人年终评分都很低,按照公司的规定,他们被淘汰了。但是企业里有很多人对他们被淘汰感到惋惜,意见也很大,认为如果再这样淘汰下去,将没有人敢说真话了。
2、公司销售部门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努力拼搏,取得了非常好的业绩,很难从中选出最差的10%的人出来;即使选出这10%的员工,M也觉得他们不应该被淘汰,但是由于名列最后10%的员工被淘汰是整个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这让M处于左右为难之中。
3、被淘汰的员工到处喊冤,认为自己被淘汰是因为评价中存在着不公平现象,很多工作表现比自己差的人由于人缘或者是会讨好领导,反而排名很靠前。
4、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本身就不合理,有的部门缺人,有的部门人浮于事,由于采用“一刀切(各部门都按固定的比例)”的“末位淘汰制”,使得缺人的部门更显人力不足,人浮于事的部门可能依旧存有富余人员。
5、公司的有些部门和人员(尤其是拥有企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岗位)为了证实自身工作的重要性,避免被列入淘汰之列,经常进行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工作和开展各类活动,使一些直接为企业创造财富的部门不得不分心应付,耗费了这些部门的人力、物力,使企业的整体效率受到影响。
以上的这些怪现象,说明末位淘汰制对企业的发展是很不利的,至少目前处在中国的这种环境中是很难收到效益的。
本帖最后由 crystalme 于 2011-5-17 11:36 编辑

Goyo87 发表于 2011-5-17 11:21:30

回复 52楼 被贬的女巫 的帖子
反方既然也同意

   

Goyo87 发表于 2011-5-17 11:21:38

回复 52楼 被贬的女巫 的帖子
反方既然也同意

   

shi_shuoyun 发表于 2011-5-17 11:26:07

算了,对于反方的意见一概打包回复。
1、团队合作需不需要有效果?光谈团队合作,而不讨论结果,这样的团队合作有用么?在同样的团队之间每个人的工作目标是确定的,达不到或居于末位就应该淘汰:降低考核分值,调岗或解雇。如果团队工作做得很好,每个人都很优秀,反映到团队考核分值必然也是高,假定为130分,那么末位在团队里得分被降低了,假设为70分,那么他个人实际得分也有91(130*70/100),仍然比其他非优秀团队员工得分要高。
2、末位淘汰建立在科学的考核体系基础,怎么会没有科学基础?
3、人本管理的基础是什么?科学齐全的管理制度,也是要有执行监督部门,人本管理不是放羊管理。在很多据称称是人本管理的企业,解雇也是常事。
4、末位淘汰在现实确实遇到一些执行不下去的情况,这实际是与中国绩效考核薄弱的基础有莫大的关系,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就否定末位淘汰。持有这样理念的人就想因为怕鱼刺哽喉不敢吃鱼一样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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