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培训期代替试用期,是否违法?
公司对于新招聘的员工,一般先签定《培训协议》,规定一到两个月的培训期,协议里面也约定了培训期间的报酬及其它约定。并要求员工提交《培训申请书》(该申请也是公司的固定版本),培训申请的大概意思是员工对公司的某工作感兴趣,申请接受培训。培训期满后,直接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无试用期,社保也是从签定劳动合同开始买。
我有个疑问:这种培训协议,其实本质上是等同于试用期合同的,如果发生纠纷,他是单纯地定义为培训协议,还是试用协议呢?
如果单独签定试用期协议,到期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以前签订的合同将被视为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那签定培训协议是否也会被视为签了一次劳动合同呢?
新手上路,请各大虾指点迷津~~~~
先给你一个链接:http://bbs.chinahrd.net/fo ... extnewset&tid=78552新入职人员可否用培训期代替试用期。
好像航空公司有类似您这样的做法,不过,那种做法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他们招空姐的做法有点类似,但是具体是如何操作保证了合法,就不清楚了。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5-18 16:19 编辑
这种培训协议,个人认为如果发生纠纷,应该认同为试用协议。
而如果单独签定了试用协议,应该会也被视为签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等待高手解答 如果培训期间存在了劳动关系,那么该协议时劳资双方约定的一个组成。如果只是单纯的培训,则不是劳动关系,处理起来则比较灵活对用人单位来讲 。 培训期代替试用期是不合法的.培训期间是否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如何签定劳动合同,就应该按劳动合同的规定约定试用.如果不签定劳动合同,那员工和企业是什么关系.企业是否支付工资,员工是否享受相关福利. 回复 5楼 啊路 的帖子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企业支付工资,享受部分福利。
劳动合同中只允许约定一次试用期,那么培训期作为另外一种说辞,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一旦出现劳动争议,仲裁/法院一般从一下几点去判断:
1、培训内容是否与工作岗位内容相关;
2、培训内容是否为公司要求?
3、培训期间的报酬如何约定。
案例中的操作方式,风险比较大。而且一旦出现工伤事故,企业还是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培训是公司要求的,则可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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