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锅 发表于 2011-5-19 09:41:52

拖欠员工工资的法理解释

请教一下各位大侠
劳动合同法关于“拖欠员工工资”的法理解释是什么
有这样一种情况算不算是拖欠员工工资
实行绩效考核
二季度员工的绩效工资必须要在7月底二季度绩效等级出来之后才能一并发放
算乎?
希望给予建设性意见,由衷感谢。

chris_lu 发表于 2011-5-19 10:26:52

绩效工资可以根据各个公司实际情况 与员工进行了沟通后 自行决定发放吧

飞翔2000 发表于 2011-5-20 08:17:59

看劳动合同有没有约定季度绩效工资支付时间,如有从约定,如无,可以考核后发放!

温州小兵哥 发表于 2011-5-20 09:17:58

这个看公司是怎么约定的,或是合同怎么签定的。一般来说,保证每个月有一次基本工资的发放,就可以。但是其它的可以延迟的。(保证生活费用的来源,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啊路 发表于 2011-5-20 09:40:08

这种应该不算.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的,双方认可的,不属于.规章制度的通过必须有一定的程序,合同属于契约自由,双方协商一致的.

zhj桔梗 发表于 2011-5-20 09:44:26

至少每月发放一次,不得低于合同中的数字,
如果合同中写明每月X日发工资,在那天之前必须发放,否则迟于那天就属于拖欠工资,所以一般不会写得这么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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