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小兵哥 发表于 2011-5-23 20:01:38

今年我们有个员工,新招聘的,入职半个月时,一点问题都没有,后来,有员工下班时跟他开玩笑,说他神经病,这下子一发不可收拾了,(原来他本来真的的精神分裂),不被刺激是很正常的,所以我们也一直也没有发现,就在那天被员工刺激了,我们很快跟他们家人取得了联系,刚好他的父亲还是一位中医,得知情况后,马上从老家坐了一夜的火车赶到我们单位,主动提出要把他的孩子带回家去治疗,请求公司允许辞工。经过我们的交谈,才得知这位员工的病史,的确为他感到惋惜,公司从工会基金中,拨出一些钱,交给了他的父亲,为其办了离职手续。就这样顺利处理完毕。

雪中鹰 发表于 2011-5-24 09:13:50

呵呵,可以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xixiyq 发表于 2011-5-24 10:22:47

我提出一个办法:
在试用期内,因病导致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视为不符合胜任标准
这样规定,可否? ...
常诚 发表于 2011-5-23 19:46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去劳动局咨询过,试用期内可以这样处理。从法律角度讲没什么问题。
但这样的处理当事人的家人往往不会同意,明白事理的当然好,家里人来领走就算完。
不明理的整天过来找你闹.

淡入淡出 发表于 2011-5-24 10:26:04

首先,公司在员工履历表中,应有项目填写,有无既往病史,并在履历的最后,要求对方接受“如有虚假情况,后果自负”这一条款,并签字确认。这样可以在源头上防止这一问题。

其次,试用期辞退,可以凭借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但需要举证,所以可以在举证上下功夫,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如果此人精神失常,收集相关证据,及找些证人(以防止他投诉),然后可以协商劝其离职,既然精神失常,所以楼主在做事时一定要小心,处理不当的话,这样的人没有道理可循的。

xixiyq 发表于 2011-5-24 11:20:38

首先,公司在员工履历表中,应有项目填写,有无既往病史,并在履历的最后,要求对方接受“如有虚假情况,后 ...
淡入淡出 发表于 2011-5-24 10:26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履历表这项都有做到位了,但有一点,如果当事人是有既往病史的,那她填写的履历表根本就是废纸。
举证确实很难。
昨天和她家人协商让她家人代写辞职书走了,公司给她家里人报销了来回车票、住宿等费用。来来回回折腾,谈了好几轮,总算是走了。


_潜水鱼_ 发表于 2011-5-24 12:19:22

劳动法总是在试用期这个地方有很多的争议。。真是不好说。。

淡入淡出 发表于 2011-5-24 13:12:31

人事上一旦出现这种问题,主要还是靠协商的,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预防问题发生,完善工作,使得出了问题后,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如果他的既往病史填了,那这样的人,肯定是不能进的;如果没有填,说明事虚假信息,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风之一格 发表于 2011-5-24 14:53:05

找些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标准

s80s1b27 发表于 2011-6-6 21:28:00

常斑提出,在试用期内,因病导致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视为不符合胜任标准。但何为不能正常工作,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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