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 发表于 2011-5-24 14:54:06

当然不属于工伤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案例中的情况时自己骨折,根本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当然不是工伤了。

yihan2011 发表于 2011-5-25 09:34:45

谢谢各位楼层的意见,我想此事,我会和公司领导申请下,虽然不认定为工伤,作为公司的员工,可以适当给一些补助费。这想这样做更显公司人性化。

悠游的鱼 发表于 2011-5-25 17:50:36

不是工伤的理由是:
  m. f6 [2 C$ t1 ^' h  i$ @1、该事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8 |2 Y; _0 V+ `2 s: z2、该事件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学习了,谢谢。

s80s1b27 发表于 2011-6-4 06:52:18

受伤 的地点?如果是在返回途中,则不构成工伤

炎羽凰 发表于 2011-6-4 08:35:19

建议不要片面的考虑是否属于工伤不属于工伤。因为工伤的鉴定并非是我们。
如果有为员工购买工伤险的,应该本着企业的“以人为本”的思想,直接填写工伤事故报告,递送社保局负责工伤鉴定的部门,由他们进行处理。员工自己垫付医药费,特殊的可由公司垫付,待工伤鉴定下来后根据报告作下一步处理。如果是那些300元以下,医生确定不会再有什么后续问题的,公司可以根据事故情况与员工协商处理问题,而不为那么几个钱报工伤,一个工伤流程下来需要不少时间的。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6-4 12:23:00

如果是在用人单位管理范围内摔伤的就该算了。

xiaoqi0424 发表于 2011-10-23 15:12:02

按照工伤认定的规定,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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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问下班后又通知员工开会时自己摔倒属于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