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险种?
大家好!我在给企业员工参保时将险种参错(公司为了象征性地给员工购买保险,所以医疗险都是买的农民工医疗,而我申报的为综合医疗,保费就高了许多,企业和员工都不能接受),员工只参了一个月,老板就让给停了,但同时又怕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或疾病事件,所以还是想给员工参工伤、医疗险,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可选择参加医疗保险的形式,但不得在选择参保后12个月内变更形式。所以现在变更险种操作不了,试想通过别的办法来实现,请有经验的朋友们给点建议,谢谢!
我个人有以下解决方案:
1、先把这些人员挂靠到别的单位去参保一个月后停交,再转回本单位,到时是否可以更改险种?
2、将这部分人员(非深户)以个体自行参保(公司出钱)不知是否可以更改险种?
3、以上两种方式都不可以时,再考虑采取商业保险形式来补充规避风险?
我以前遇到过类似情况,是这样处理的:
A员工在我们公司买的是住院医疗,后来想改成综合医疗,按规定是必须在我们公司参保满两年才能变更的,于是,我公司就找了B公司帮助,把A员工的社保调走,等到B公司申报成功后(一般就在2、3个工作日),我公司再给B员工申报,这样就做到了自己选择参保险种。
注意的是:一定要在社保缴纳日之前在网络上办理,假设你遇到社保扣款日办理的话,就会让别的公司产生扣款费用,那样的话,您公司就须要支付帮忙公司的费用了。 回复 2楼 常诚 的帖子
谢谢常诚的建议,我一定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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