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与劳动者建立书面劳动关系
这是一家100多人的私企,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建立书面的劳动关系,我做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有责任与义务分析企业存在的相关风险,前后与老板交流N次终于同意先与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老板要求先征询个人意愿,看个人愿意与企业签订多久,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人员要求要按实际入职时间签订,否则不签,老板最终火了,统统不签,要打官司就打官司……如果你是这家企业的HR,你会怎么做?
嘿嘿,常诚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特地将这个问题细化一下,精彩回答将高分奖励:
1、面临这样的企业和老板,你选择临阵退缩还是敢于改变?
2、若是选择敢于改变,您将从何处着手,将这个公司的劳资关系引入合法化?采取哪些措施来执行?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5-31 19:53 编辑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1-5-31 19:57 编辑
走人吧~~~ 打官司他稳输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的 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 要付双倍工资的。话说在这种老板手下做事还是早点走人的好。 现在还有这样的企业,N
这样的企业特别是私营小企业很多的,在这些老板眼中是没有人力资源这块内容的,人力资源充其量就是招聘而已,其他你在那估计就是行政类的工作,而且这类老板相信只要跟政府关系好,就不会有什么麻烦的。 直接走人! 辞职! 可以给老板讲一下相关方面的风险 和后果。再拿一些实际的案例,进行说明 。 1、面临这样的企业和老板,你选择临阵退缩还是敢于改变?
你还没做到最后,把利弊说通,道理说完,完了人还不愿意,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就走人。反正最后都是要老板收场,你已经尽力了!
2、若是选择敢于改变,您将从何处着手,将这个公司的劳资关系引入合法化?采取哪些措施来执行?
既然老板这样的态度,说明他对人资的不了解。你作为HR负责人,应该就每个模块的意义和必要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跟老板通气,在不添麻烦的情况下,可以先做预防。老板遇到问题之后,才会晓得你的考虑是正确的。才会支持你继续做更多的工作。 回复 10楼 界上 的帖子
老板并不是不懂劳动法,他很清楚没与劳动者建立书面劳动关系的后果,同时我也仔细地与他分析过相关后果,但他是老板,他不愿意,做为HR负责人的我也很无奈?
公司平时的工作方式大都是按习惯操作,没有正式的成文规章制度,我到任后先后也制定了最基本最常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但公司领导说这些制度太复杂了,不适合,其实就是比原有的细化了一些,原有的没有实际操作性,所以最终不通过。。。关于员工福利方面的规定,如婚假、产假、丧假、年假等,我依据法律法规拟订,老板说我未站在企业的立场考虑,要求我写什么制度必须首先考虑到企业的成本问题,在制订规章制度中连这些假的最好都不要提到这些字眼。。。。纠结这么久了,决定端午节后递交辞职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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