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
A员工于2011年4月11日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两个月,到6月8日公司要求A填写转正评价表,A拒绝填写,经了解,A因工作压力大,准备提出离职,并意识到试用期内离职只需提前三天,故拒绝转正。问题:
6月10日试用期到期后,员工仍不办理转正,是否也默认其为正式员工?
沙发沙发~~~ 个人认为是的。过试用期一天,也算是默认为正式员工了 YES!
只要约定试用期到期之日一过,公司与员工之间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不管双方谁愿不愿意承认、有没有办理所谓的转正手续,员工已是正式员工。 试用期时间过了 是正式员工了 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超过试用期还没有转正,而这个转正属于内部程序问题,可是法律上规定的来看,只要时间一过,就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了。既然这样的话,那么就建议:让其离职算啦。反正他本人也有离职的打算,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正常现象。{:5_228:} 属于正式员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