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饶的雨田 发表于 2011-6-11 10:23:12

感谢兰老师的分享.期待老师们线下培训分享帖.

sakura5cy 发表于 2011-6-16 13:42:44

要学习新的知识和力量啊!呵呵!

杨柳依依11 发表于 2011-6-17 14:42:18

感谢分享

marting101 发表于 2011-6-17 16:25:09

哎,现在交的社保,等到领钱时不知道够不够吃饭前啊。

李媛 发表于 2011-6-17 17:44:47

周一去社保局进行新保险法的培训学习,看看有什么内容可以和大家分享的,投一票1楼得意见,,,学习

人资小菜 发表于 2011-6-20 14:42:23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偶这个还是不是很懂,能否报销,怎么报销呢?我看到的生育医疗保险报销内容都指明是女职工,求解答

蓝色翅膀 发表于 2011-6-20 16:02:18

学习回来要分享哈

兰泉 发表于 2011-6-21 11:29:02

      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对象在这里专指职工未就业配偶,具体的报销方式在7月1日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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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的十大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