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我发了一个邮件和口头通知说不续签合同,
单位给我发了一个邮件和口头通知说不续签合同,没有书面的东西,我该怎么办呢?邮件也是书面的通知,保留好证据就可以。 邮件也可以作为证据的 不签的话 拿好补偿金走人 邮件怎么当成证据呢?上面也没有公章,又没有签字,我在郁闷中。我担心是他们不想给我补偿金。 关于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补偿如下:
工龄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半年以上给予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给予补偿金
待通知金:一个月工资。
工资:为前12个月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各项工资收入,奖金,补贴、等所有项目;包含年终奖哦
以上如果你的工龄是3年,即可拿工龄补偿金3个月+一个月待通知金,共4个月工资。
如果合同未到期,企业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未达到《劳动合同法》中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 以上标准的双倍,但待通知金只以单倍哦。
以上不对你是否能提供帮助 不续签合同, 口头通知就够了,还想要啥?
合同到期了自动走人呗,似乎这个不涉及赔偿的问题吧? 又不是提前解除合同。 这是该企业自己往火坑里跳,应该给补偿金的,不理它,合同到期后直接仲裁去 单位不续签合同,经济补偿是要给的,但是代通知金是不要支付了的。关于邮件通知算不算是证据,俺也不清楚。 邮件作为直接证据还是有难度的,建议把邮件打印下来,找发出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保留。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合同期满必须书面或者提前通知,但地方条例可能有规定。是否有一个月代通知金,应看各地的规定。单位提出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是必须的。你呢,看看当地的条例,拿了补偿金走人。至于是否保留邮件作为依据,我想大可不必。因为如果确实有代通知金,你提出争议的话,也应是对方提供证据。 本帖最后由 chj97j 于 2011-6-15 13: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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