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附上“每月工资包含1/12的经济补偿金”??成疑
我们公司跟员工签订合同的时候加上一个附带一个每月工资包含1/12的经济补偿金这一条款,本人对于这个条件有点疑问,到底作用在哪里?在法律上是否合法啊?而且最大的一个问题合同一年到期后是否公司解除合同已经不需要提供经济补偿金?各路高手请指点???万分感激 {:5_252:}HR也是费劲心思了,个人感觉不具备法律效应,属于部分无效条款吧。坐等高手指点了 劳动合同附上“每月工资包含1/12的经济补偿金”??成疑
支持楼上的见解,该条款无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产生的背景不同,工资的定义中不包含经济补偿金,定这个条款的人是否灌水了,还是要拆老板的台? 这样的合同也不知是谁想出来了,假如公司未出现违约,岂不还要员工退还每月1/12这部分吗?这样的条款应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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