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和保洁人员用工风险的问题
关于保安和保洁人员用工风险的问题大家好,近来物业公司老总决定要狠抓内部管理,使公司更加规范化,但是对于劳动用工的问题却不知何解,一个是劳动时间,另一个是社会保险。现在公司的状况是,所有行管人员(包括办公室、客服、水电等)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但是保安和保洁只签订劳动合同,仅有少数购买社保。
一、劳动时间:保安现在是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轮班,每月工作240小时。行业普遍这样,存在哪些风险?
二、社保:员工工资采用基础工资+加班费+社保补助的形式,公司给每个不买保险的保安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保补助(250),并双方协议约定如果该员工要求公司给予办理保险,则不享受社保补助,若是该员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则该员工需要将此社保补助退还给公司。
三、劳动合同。目前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是正规的劳动局制,对于保安和保洁这块可否单独加一些条款,避免劳动纠纷?
本帖最后由 叶庆平 于 2011-6-21 13:37 编辑
社保还是要买的吧~保洁员和保安都是很容发生工商的群里啊~ 回复 2楼 夹小包穿小貂开捷达喝小烧 的帖子
有道理,不过错字多了点,呵呵。
我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我们这也是这样,工作保险是都买的,但社保保安和后勤就不买了,很容易引起劳动纠纷。 不买社保被查到了都是要被罚款的,我工作过的公司遇到过此问题呢,后来被检举了,公司还是要按照劳动局的要求整改,否则真的是要被罚款了。 1.可以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不合法。但是可以在工资中单独列出社保补贴,以便以后出现仲裁,减少损失!
3.可以的,现在的合同不需劳动局鉴定备案! 问题比较大,工作时间明显超了,即使综合工时也是说可以在一定时间段内统一调剂,但是每月的工作时间和标准工时相同。社保是企业应该做的,而且有代扣代缴义务,你不给他缴,及时给了补贴出问题企业还是输。 回复 6楼 宠着小猪 的帖子
现在保安的工作时间是240小时,就算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平均下来每天是8小时,但是每周是56小时,不知有何高见。
主要的问题是超时加班,无加班费,而且无保险,存在补缴的风险 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要求企业缴纳的,所以必须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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