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纸屑
发表于 2011-8-11 17:14:27
{:5_257:}有难度,不错!
东邪黄老吉
发表于 2011-9-6 16:37:56
我选择2
sanshy
发表于 2011-9-7 08:47:41
弱弱的回答:用第二项限法来判断,先做紧急而重要的事情。
fengqian137
发表于 2011-9-7 09:19:49
有高手。。。。。。
nocatnodog
发表于 2012-4-11 10:22:05
小虾米我旁观一下下。
大茆
发表于 2012-4-11 12:54:51
头一天安排母亲住院及手术事宜,指派助理等部门其他成员参加2011年度财务形势报告会,安排财务经理先谈,参加完接待再去,八点参加讨论会,缩短1小时,九点参加接待工作
爱咨询
发表于 2012-4-11 13:32:20
这确实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啊,学习学习各位的高见~
alinaliu
发表于 2012-4-11 14:59:16
先去医院,然后第5项工作,完成第5项以后去做第4项,可以让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先谈。
第2项邮件处理,第3项沟通好派人参加。
alinaliu
发表于 2012-4-11 15:08:41
同事的想法---先去看母亲
然后和银行的谈,但是一开始就说好9点有事情
9点去接待重要客人
讨论会延后
报告会让人代,或者请假
alinaliu
发表于 2012-4-11 15:09:18
期待精彩案例多多出现。。。。。: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