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考核标准;2、考核标准是被考核者已知且确认过;3、有证据证明被考核者考核不合格。
本帖最后由 jerico 于 2011-6-28 20:08 编辑
回复 11楼 jerico 的帖子
这个挺好,但似乎我们公司没这么完善。 回复 10楼 ronchan1988 的帖子
呵呵,说的直白了一点嘛,事实上也有点这个味道
试用期好办啊,还是不要直接炒掉算了.先委婉地告诉员工他在试用期内哪些地方不足以及公司对此岗位的期望,一般的人听到你这样说会自己写辞职书的,当然也有那些等着你炒掉的,就只好拿张试用期不合格的单让员工自己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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