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7-5 18:05:58

不按实际缴,是肯定违法的。
但如果,我在合同中约定基本工资,体现实际数字,缴纳社保,按基本工资缴纳,基本可以操作!(员工工资高于基本工资,但没有证据或者依据证明自己实际收入,你说......)

TEOH 发表于 2011-7-5 23:49:20

我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即将上年度平均收入作为社保缴纳基数,包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年终金、提成等(最高按社平300%,工资不足社平60%的按社平的60%交,同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但实际操作中确有很多企业存在社保缴纳不规范的情况,打折处理(例如按最低线申报)或采取一些变通的方法(合法:例如设计工资结构,提高不列入工资总额中的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住房补贴、租房补贴等福利比例,以降低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等;不合法:例如虚假账目等);甚至部分地方政府也有一定程度的默认(有的地方为了调和矛盾,只要公司上了社保,即使不足额也可过关)。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所谓“足额”,包括缴费年限,险种,人数,数额四个方面。而违规企业,遇上社保稽核或员工投诉、劳动仲裁等会比较被动,面临以下风险:

一) 补缴、罚款、被强制执行甚至追究其他责任的风险。《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里的依法包括及时、足额),劳动者不仅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保留向用人单位追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权利(企业不仅应为职工补齐保险,还须交纳滞纳金),还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 承担劳动者因此蒙受经济损失的风险。包括失业保险金损失;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及其它费用:如因欠缴社会保险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

以上,仅供参考。

终南野老 发表于 2011-7-5 23:56:15

中国特色

林梦021 发表于 2011-7-6 16:26:13

{:5_224:}我们也是按最低基数

常诚 发表于 2011-7-6 18:26:41

按照规定来说,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在深圳这里,目前是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缴纳的,因为一直没有来检查过。倒是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员工说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公司就和其协商,补给他一点,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水平则了结了。

s80s1b27 发表于 2011-7-12 09:02:53

其实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不愿意按实际来交,因为现在多交多扣,理论上多交以后多拿,但几十年以后这多交的钱还能算钱吗?所以还是国家设计的社保制度不好

孙山初出茅庐 发表于 2012-4-26 12:33:19

suzie928 发表于 2011-7-4 16: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公司也没有按照实际缴纳,1k-2K的按照1K的基数缴纳,2k-3K的按照2k的缴纳,以此类推 ...

恭喜你,下次可以有把柄了!

孙山初出茅庐 发表于 2012-4-26 12:34:59

s80s1b27 发表于 2011-7-12 0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不愿意按实际来交,因为现在多交多扣,理论上多交以后多拿,但几十年以后这多交的 ...

社保是用咱们的钱去养现在的老人,以后谁来养咱们,怎么养,简单点说:看着办了!

sallyzj 发表于 2012-4-26 14:57:24

肯定违法 但是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都没有依法办事 主要是监管力度不够 但是如果员工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就要进行补缴和罚款 比较麻烦 还影响公司形象

lavender悠昙 发表于 2012-4-28 15:35:25

正如之前以为同僚所说的精辟的见解“违法是肯定的,守法是很难的”,另一方面我认为对于员工来说,社保缴太多也没有很大的价值,不能把加班工资什么的都算作实际收入去缴纳社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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