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
发表于 2011-7-6 10:11:03
不要玩火自焚,劳动法是那么好规避的?
小小Grace
发表于 2011-7-6 15:15:07
回复 11楼 31号 的帖子
呵呵,你的回复好可爱,我不敢玩火,所以才来求助的。
31号
发表于 2011-7-6 15:42:58
和解是王道!
晴(sunny)
发表于 2011-7-6 17:37:35
{:5_228:}
老板不是人力资源的专业人士,但HR应该体现专业性,给老板建议,把事先该想到的、能想到的都列出来,找老板讨论,达成一致后实施。
晴(sunny)
发表于 2011-7-6 17:38:08
老板不是人力资源的专业人士,但HR应该体现专业性,给老板建议,把事先该想到的、能想到的都列出来,找老板讨论,达成一致后实施。
果果1234
发表于 2011-7-7 11:18:46
其实有时员工也很坏啊,协商解除了,过些时候又反悔,又去仲裁啥的,麻烦死了
xinnaya
发表于 2011-7-7 16:55:15
该给的不能少
冰箱里的鱼儿
发表于 2011-7-8 10:19:38
首先可以先与其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主动提出离职,这样就不用支付赔偿金。如果通过多次沟通交流后仍无果,只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来执行,该支付的赔偿金还是要支付。
subway_jj
发表于 2011-7-8 11:03:48
业务员嘛,都要给他们定指标,定考核办法,当月完不成多少比例扣多少绩效工资,连续几月完不成扣多少,最后他干不下去了自动离职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7-8 20:25:43
既然问出这样的问题就是说明LZ没有让自己赢在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