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好时光 发表于 2011-7-8 15:40:51

上班第一天,签了保密协议,未签劳动合同

  我一朋友小A,上班第一天和所在B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而未签劳动合同,第二天另一家C公司(这一家公司各方面都比B公司要好,发展空间也大)通知小A被录用了并要求去报到上班,此时,如果小A和B公司HR电话联系说不想在B公司工作了,会不会有法律风险?签订的这个保密协议有效吗?请各位大虾支招?

lyzhangwei2008 发表于 2011-7-8 15:48:33

{:5_248:}有效。

saikillva 发表于 2011-7-8 15:50:39

回复 1楼 五月好时光 的帖子
新手上路,尝试回复
个人感觉应该是无效的。1、先不说有没签订合同,实际上A还未到B公司上班,未接触到B公司的一些商业机密,客观事实不存在的情况的当然谈不上履行什么保密协议。2、即便保密协议有效,在A完全不知道B公司机密的情况下,便不存在泄密的可能,更不会有违约责任,我认为B公司HR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没有理由为难A。

   

启宏与角蛙 发表于 2011-7-8 17:13:19

B公司不会找A的。没有客观事实,都没有涉及到保密的内容。而且,真在公司里上了几天班,也未必能接触,走法律程序是件麻烦的事情,对公司还是个人都这样。

grapes 发表于 2011-7-8 17:56:26

路过,学习

cy4567 发表于 2011-7-8 18:33:30

坐等答案

31号 发表于 2011-7-8 19:17:08

保密协议只是让你保密,而不限制辞职。不泄密即可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7-8 20:36:55

保密是劳动者的义务,与是不是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7-9 14:31:31

回复 1楼 五月好时光 的帖子

1、保密协议有效,只不过,对于B来说,A也没什么密可保......怕是人都认不全......
2、没什么风险,B的HR应该也没什么兴致难为A,除非是关键岗位...... 不过也学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s80s1b27 发表于 2011-7-12 08:12:34

   劳动关系是从劳动者到岗、提供劳动之时形成,既然已经上班了,就形成了劳动关系。
   理论上,员工离职是应当提前30天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B公司不是重要岗位,应当不会对B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不过小A的行为可能会给他的个人诚信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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