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福利货币化问题
各位老师好:现我公司要聘请一位职业经理人,他的社保关系都由他本人自己在原属地缴纳,应由企业承担部分我们拟打算以货币化形式并入工资一起发放,不知道这样合乎法律法规吗?还有在聘用合同上,应该怎样描述?
首先,要个人提请申请,写明原因,签字。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个人承担。合同约定相关事项。同时建议再上个意外险,有时候多层保险,会好些 这个不会有风险?
我对这个还不是和理解。。
坐等高手。。。。。 他的社保关系都由他本人自己在原属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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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他是按自由职业者身份交吗?貌似有风险,还是转过来比较好。假如原属地的基数高于本地的话,可通过其他形式予以补偿。 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吧
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员工已经在原属地缴纳,可以让员工写申请,说由自己缴纳社保,然后公司部分由公司承担。申请书的内容参考一楼。
合同上可以添加这句,员工本人已在原属地缴纳社保,同意公司应缴纳部分以货币形似并入工资一起发放。等其他高手看法
本帖最后由 haoed 于 2011-7-12 11: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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