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jpn 发表于 2011-7-21 18:32:09

员工关系每日一问,恳请参与!

试用期满后,辞退员工,到底要不要补偿?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企业赔偿的概率非常高,企业该如何完善试用期的解雇流程才能避免案件败诉?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7-21 18:5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合同上写清楚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各种情况。确实不符合,就不用赔偿。

Audy.zhang 发表于 2011-7-22 07:56:29

试用期后就是正式工了,如果符合重大违纪是不需要补偿的,其他不光是补偿,可能还会存在恢复劳动关系,试用期辞退需要是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据,且需要提前3天通知

yyz_919 发表于 2011-7-22 09:26:44

辞退的依据是什么?是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吗?如果是,则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rce_hr 发表于 2011-7-22 17:51:54

要规避风险,订定劳动用工合同相关条款很重要。(前提是要遵循劳动法相关规定){:5_257:}

tbeacapricorn 发表于 2011-7-22 18:45:09

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7-23 12:01:11

回复 1楼 sljpn 的帖子

解除员工劳动关系,要不要给经济补偿,不是看什么时候解除,而是看什么情况下解除~
符合以下情况的,都要给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制定好规章制度、录用条件、试用期考核标准等,做好试用期员工考核,做到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员工劳动关系有依有据,100%无风险。除非你制定的制度、条件有漏洞或者不合法, 又或者员工达标你硬说不达标~~
此外,以上操作,必须保证在试用期间内操作完成,约定使用期一到期,仍未解除的,即视为转正(不由得公司以办没办手续做借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的权力即刻消失,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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