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yonly
发表于 2011-8-8 17:15:56
我们对入职和离职的人员是按第二种算的,对考勤请假按第一种计算。现在调整了,全部按21.75计算,这样相对公平些。
Helenwu
发表于 2011-8-8 17:20:16
第一种算法符合法律规定,不会引起争议。第二种做法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小猪QQYY
发表于 2011-8-8 17:24:35
我认为如果不是满勤中途离职就应该按实际天数来计算。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8-8 17:29:16
我赞成实际天数
Mark.Yao
发表于 2011-8-8 22:43:08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内没有对此有过约定,那么两种算法应该都不算违法。
但是非满勤月的工资的算法,各家企业可能五花八门。
这个帖子给你参考一下。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8350&extra=page%3D1
残梦断忆
发表于 2011-8-9 02:03:23
按第一种吧,其实两种都可以,第一种是更符合规定,临走了,按规定来,好聚好散,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