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资是否已经发放完毕,如已发放,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请公安机关处理。如还有工资未发,在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关系书同时,一起附上一份办理工作交接的通知,写明公司已经算好工资,非常愿意将剩余部分工资发给他,但需要他本人前来办理工作交接后发给。 我觉得对付这种人就应该态度强硬点,拿起法律武器,有理的事还怕他什么。 书面通知其本人回公司上班,超过规定期限未回公司上班视为旷工,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还没有回来,公司可以直接上法院起诉,有法院下达传票通知其本人出庭。前提是公司掌握相关证据资料。 这种没有职业道德的人 他拿这这些东西的时候,有签字嘛,证明了拿了这些东西。如果什么字据也没有的话,怎么说人家拿了公司的东西哪,就说不清楚了。
不管怎么说,这个人的素质和道德比较差,婚假哪有一个月的啊。太长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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