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的劳动合同如何签?
我们公司将于2003年对销售人员采取“末位淘汰制”,即每半年或一年对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分数最低者自动离职。那么与之相关的,公司与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应当如何签订才好呢?分阶段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短期合同,对特别优秀员工签订长期合同。这个方法我也有想过,但是
以下是引用geef在2003-1-21 11:21:21的发言**************
又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办理的问题,不知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比如在合同中体现出这个“末位淘汰”制度。但是又担心有关部门说这种合同违反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与你的考核期相结合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公司的考核期相结合或能能解决这个问题!如你公司的考核时间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那么员工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都签订在每年的七月或一月,即考核结果出来以后的一个月左右,那么考核不合格的,自然就不续签合同了呀!当然,这样签合同要注意试用期的问题(尤其是新入职的员工)!
与销售人员签订短期合同较为适合,部分优秀人员签订长期合同。
同感
我们企业年底也在做“末位淘汰”,这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处理不好对上对下都会产生影响。如果哪位有这方面的经验,也与我分享下。98chaxue@21cn.com想法
首先要签短期合同,可以将合同期限和销售额联系起来规定一些具体的合同条款。既有激励又有责任。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就可以了
/
在合同的附则中注明就行了RE:"末位淘汰制"的劳动合同如何签?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