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hel-mq 发表于 2011-8-11 11:17:07

企业宣布破产倒闭,员工们如何处理?

   一家经营了十多年的工厂,近几年一直滑坡,公司人员也由原来3500多人缩减到现在的1000人左右,可仍难以维持,如果此时企业宣布破产,那么要怎么安置这仍在职的1000左右的员工呢?如果政府介入,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还是按大家各自原底薪额度来发放呢?是否有其它赔偿金或补偿金?
  另对于那些已于企业共存了十多年的老员工,他们离退休年龄已近,但养老保险金还差5年左右才交满15年,那他们要求企业补交这5年的养老金,企业应该补交吗?

Rachel-mq 发表于 2011-8-11 11:18:11

自已先坐个沙发,静听高手们的解答!

lyh2321 发表于 2011-8-11 12:17:06

我是新人,学习中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8-11 13:34:37

        1.企业破产,职工在依法获得补偿后自谋职业,劳动关系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补偿)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补偿)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补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经济补偿外,看公司规定还有什么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破产财产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是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是破产债务”。按此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属于第一清偿序列,得到及时清偿是有相当保障的。
       3.对于拖欠的工资应该首先支付员工的工资,按照原来的数额支付。
       4.对于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剩余年限的保险,个人认为不需要,因为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用交保险!(个人观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企业宣布破产倒闭,员工们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