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向员工公示“工伤认定范围”
最近在员工访谈时发现很多人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只要是上下班途中出现的意外伤害都是工伤”。这样的错误观念的存在会埋下劳动纠纷的隐患,但是如果把“工伤认定范围”向员工明示,又担心会因此引起员工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有点阴暗,呵呵!)。如何取舍,期待各位的高见! 这个,我觉得没有必要强制普及!你可以根据情况,就问题解决问题。谁愿意工伤呢? 一般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就会跟他单独谈一下,说明工伤的范围 额~~~~楼主,先好好学习法规 无此必要!个别案件个别处理即可! 中层管理人员可以普及并培训,一般员工不需要普及。
个人意见。 谢谢您的提醒,条例我看过了,问题是员工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事故(员工主责),按条例不应认定为工伤吧,但员工往往对法律理解的不透,或者不愿意接受。我们想进行法规的宣贯说明,但又有所顾虑,如前述。 性生理教育该给中学生讲吗?道理一样的,也有自学成才的。 详细的案例与规定可以中管理人员培训,让管理人员在下属出现此类情况时可以自行判断与员工解释沟通~但若加入入职培训课程中又没必要。{:5_257:} 可以公示的,我们公司定期有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很多员工还是很愿意多学点法律常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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