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哥飞扬 发表于 2004-2-18 10:19:00

如何接收应届毕业生?

我是广东中山的一家外资电子厂,公司从今年起将从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由于以前公司从未招收过应届毕业生不知道应届生的人事档案迁移的手续及相关法规是怎么样的?
   诚请各位HR精英帮忙解答!
   谢谢!

ress 发表于 2004-3-5 16:52:00

提供深圳政策供参考

接收院校毕业生

 

一、接收条件

1、深圳市内院校毕业生;

2、原属深圳市户口,考到外地院校就读的毕业生;

3、各院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国家教育部直属、其他部委所属和部分省属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并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毕业生;

5、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应优先接收市内院校及我市生源的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按下述顺序以A4纸大小规格装订成册):

1.      . 《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批表》(一)、(二)(网上申报打印);

2.      《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学生处公章);

3.      《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      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6.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已婚毕业生需提供此项,详见附注Ⅲ);

7.      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户口复印件(验原件)。(如户口已迁出的,需提供原户口底册复印件或原派出所开具证明原件)

三、办事程序

1.     用人单位通过上一年度的《人事立户登记证》年检,并成功申报下一年度的接收毕业生计划;

2.     用人单位负责对拟接收的毕业生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并符合接收条件的,向其所在学校索取毕业生材料;

3.     用人单位从深圳市人事局网页选择“网上申报”进行接收毕业生信息的网上输入。成功提交后,打印《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报表》,并按“二、申报材料”要求准备好资料,经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名、盖章后,于第二个工作日后向深圳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报送;(如属集团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子公司需在《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报表》中的“接收单位考核小组意见”栏中签名、盖章);

4.     毕业生接收手续只能由单位人事干部来人事部门办理,人事干部要熟悉政策,材料要装订整齐,否则不受理。

5.     材料经受理后,符合条件者,在7个工作日答复,用人单位可在深圳市人事局网页(www.rsj.sz.gov.cn)上“计划调配查询”进行查询审批结果;

6.     审批通过后,由用人单位人事干部凭《人事立户登记证》(原件)到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领取《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属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代理的,到人事代理部领取)

7.     院校凭《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到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

8.     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口关系迁移证》(附注Ⅰ),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报到窗口”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入户指标卡》(附注Ⅱ),到调入单位报到,最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口入户手续。



四、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咨询电话

0755-82264219

六、网址:http://www.rsj.sz.gov.cn/



附注:

       I.  《户口关系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不用提供;本市户籍市外就读而户口未迁出的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原件;户口迁出而目前暂未有接收单位的还需持原户口迁出时的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或派出所开具证明。

       II. 《入户指标卡》:深圳生源复户的到深圳市发展计划局领取;由各区接收的毕业生到各区人事局领取;其他向深圳市人事局领取。

Ⅲ.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 由学校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2) 结婚证;

          (3) 在中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出具子女的在校证明。


一笑无言 发表于 2004-3-6 20:19:00

上海的情况

在上海,这一块的工作是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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