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保险缴费基数。急!!!
我现在需要给员工上保险,在确定缴费基数时我一直弄不太清楚,我现有这样的资料,请帮我分析一下该如何做。我所在地区去年的平均工资为12506元/年。我单位现在没有完整的工资体系,员工工资都是招聘时的谈判工资,服务人员800元,新毕业本拉生试用期1000元、转正后1500元,有资历的技术人员5000元,(只是单纯的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发放,没有缴保险。)对于这几种情况我现在要给他们上保险,我的缴费测算是这样做的:
基本工资 缴费基数 单位统筹41% 个人代扣18% 应发工资 个人所得税(江苏起征点1200) 实发工资
800 800 328 144 656 0 656
1500 1500 615 270 1230 1.5 1228.5
5000 3000 1230(按封顶3倍算) 540 4460 364 4096
这样缴费后公司实际上负出的人工成本增加了2173元,我的缴费基数确定的对吗?是否与以下的说法有矛盾的地方?如果按红线的说法缴,会比我的方法缴的多,因为有高于3000元的,低于600元的没有。我很糊涂,不知你们单位的保险缴费是如何办理的,请多帮忙,在此谢过!!:)
下面是我从网上转载的关于缴费基数的确定的报道。
热线帮问: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本企业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的费率由企业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目前按6%的费率缴费,个人缴费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8%。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在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以下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新参加工作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按月代扣,随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起由企业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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