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一个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可不可以根据派出所或者检察机关的相关证明予以辞退?还是必须等法院判决书下发后才辞退?
劳请各位大侠相助!
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
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附加刑)的;
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罚免于刑事处分的;
4.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派出所是执行机关,检察院是检察机关,不具备。此外,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根据情况不解除,但要承担配合监外监督的义务。
本帖最后由 markkk2010 于 2011-8-24 09:50 编辑
谢谢楼上! 学习了学习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不予任何通知期和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 学习了,谢谢
回复 2楼 markkk2010 的帖子
此情况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吗 还是随时可以解除?
回复 2楼 markkk2010 的帖子
此情况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吗 还是随时可以解除?
还有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为什么还包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里面呢?{:6_310:} {:5_278:}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可以 ...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8-22 10:47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_147:}受益匪浅,偶感觉这些细节性的操作方法和规则还是掌握的太少,遇到问题容易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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