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够聘用国企内退的员工吗?
我上海公司聘了一位国企的内退职工,目前他的关系还在国企,国企一直还给他交保险.公司在02年底给他发了聘用信,但当时聘用信上没有聘期,即只有起聘日期,没有结束日期.这个员工上班后,公司到目前也没有和他任何的雇佣合同或劳务协议.公司的理由是因为他还和原单位有劳动关系,所以不签任何合同.
请问大家: 以后打起官司来,会有什么漏洞吗?
因为他在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还没有截止
到了新单位只能是采用聘用或俗话说的“补差”的劳动方式。新单位不能录用还与其他单位保存劳动关系的员工是正常的。但是一份双方面的劳务协议还是应该签的,另外保存好工资条等证明实际劳动发生的证据还是必要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