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庆平 发表于 2011-8-23 15:12:36

关于经济补偿金年限的问题

关于经济补偿金年限的问题?
     本公司一名员工,2008年1月入职,合同为2008.01.08-2010.01.07,2年。2009年3月,公司业务外包,委托劳务公司管理,遂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为2009.3.1-.2010.3.1。2010年3月公司将其外包业务收回,签订合同2010.3.1-2012.2.29,该员工2011年8月20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请问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果计算?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8-23 15:22:05

如果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8-23 15:29:39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很瘦的胖子 发表于 2011-8-23 15:47:59

该案例的经济补尝金要分段计算:一、2009年3月,业务外包后,公司与该员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如果解除合同后,再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二、业务外包结束,该员工是否从外包单位拿到经济补偿金。二、结束劳务外包后,公司与该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合同期间内,因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用支补的。

daijianghong 发表于 2011-8-23 16:30:37

这是一个连续性的合同,计算赔偿金应该连续计算。因为后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风中的叶 发表于 2011-8-23 18:26:30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辞退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z254240649 发表于 2011-8-24 14:45:37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辞退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s80s1b27 发表于 2011-8-24 21:26:01

8月份的是严重违纪,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8-24 21:30:39

严重违纪解除本来就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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