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的疑惑。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这句话不太明白。可以 多个医疗期吗?比如连续两次工伤。
也就是说六个月的期限中累计有三个月的病休,这和工伤没关系。 工伤休假不算是医疗期休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没关系的。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意思是这个员工可以请90天病假,这90天病假可以是断断续续,但是这90天病假必须在这6个月内请完,超过了6个月期限医疗期结束,不在累积算医疗期。例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1年1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1月1日到7月1日之间约定,在这段时间累计请病假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参考我楼上的意思! 6个月指的是计算医疗期时的起始到终止的时间 工伤休假不算是医疗期休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没关系的。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意 ...
daijianghong 发表于 2011-8-24 19:50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白了,谢谢啊。还有个问题,如果医疗期满了,再发生工伤,可以继续休吗?
回复 6楼 liwang1 的帖子
工伤医疗期和医疗期是2个不同概念。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12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个是因公负伤,一个是非因公受伤。一个是停工留薪,一个是发病假工资。
医疗期结束之后如果非因公负伤或病假,按照事假处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医疗期结束之后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医疗期;医疗期结束之后因公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期。当然连续发生2次工伤,也应该享受工伤医疗期。
这是我个人的一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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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和医疗期是2个不同概念。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 ...
daijianghong 发表于 2011-8-25 10:52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白了,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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