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乙 发表于 2004-4-17 08:15:00

加班费给多少?

我在关外一家工厂做HR,普通员工的加班费为3元/小时,劳动局下达整改通知,必须按最低标准支付加班费。可据我了解很多工厂的加班费比我们低啊,请问各位,你们公司的加班费是多少?如何处理这类事情?谢谢!

michelle 发表于 2004-4-17 16:33:00

加班费用的计算方法

我们公司的加班费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地的最底工资标准)计算,平时加班按照1.5倍计算,星期六日按照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3倍计算。

路人乙 发表于 2004-4-17 17:20:00

这个我知道

我是想知道目前的普遍情况,因为很多工厂的加班费都低于3元/时,
可都没事,请问各位关外的最低时薪是多少 ?

胖可丁 发表于 2004-4-18 00:28:00

可上深圳劳动信息网查询

www.shenzhen.molss.gov.cn

cyqiang 发表于 2004-4-18 00:48:00

个人认为

加班费给多少,是劳动部门从你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中来说的,广州区域最低的生活标准是510元,我们如果把他定为基本工资,加上加班工资就应该没问题了,如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福利+绩效的方式,即使津贴可以定高些,但你以福利和绩效来确定他的当月工资,如果后面一动,基本上就全动了。即符合国家劳动部门要求,又符合老板的要求。

一怒拔刀 发表于 2004-4-21 17:12:00

加班费不列入标准基本工资范畴!!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gmsj 发表于 2004-4-27 12:33:00

加班费与最低工资标准不是一回事啊

加班费用的计算方法  发表时间:4-17-2004 16: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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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加班费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地的最底工资标准)计算,平时加班按照1.5倍计算,星期六日按照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3倍计算。

fred314 发表于 2004-4-30 14:51:00

加班费计算还是要按劳动法执行

如果员工反映很大且劳动局又盯上了你公司,而你又确实不能打通此关系,就只能按劳动法去进行操作了,今年深圳关外的最低工次标准是465元/月,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是指5天8小时的工资,是不包括加班费、其它福利和特殊津贴的,但此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公司可不提供食宿的,所以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在扣除员工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不过确实在关外好多工厂未能完全按劳动法去执行,这关键要看你们公司员工的反映,你公司在当地有多大贡献以及你公司和劳动部门的关系相处如何。总之,你公司如果要长期发展和生存,也便于你们人事部工作的开展,以及保持劳资双方关系的融洽,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一切按法律法规办事。

路人乙 发表于 2004-5-2 14:03:00

谢谢

谢谢FRED314的解答,我现在 一方面在跟劳动局疏通关系,一方面在对公司的工时制度、工资结构及加班费给付标准进行修改,尽量按照法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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