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谨 发表于 2004-4-20 11:38:00

案例讨论:关于薪酬制度制订与考核的困惑

一、背景:
   现有一所刚成立三年的私立四年制本科学院。按办学计划,至少在今后的四年以内都会处于发展阶段(在校生会逐年递增)。按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学院已按申报的办学规模设置了岗位,确定了编制。但在尚未达到计划规模的前期,该学院基于节约成本的目的,各部门人数都较少,实际上现有人员基本上每个人都身兼数岗。工资实行的是“一口价”:进来时谈定多少就多少。但有些通过关系进来的人,工作量很少工资又很高,已经严重影响了其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现在院领导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目的:
1、工资分配要公平、公正,且有激励作用;
2、的确不合适的人员,要用合适的理由及方式让其“退出”。
前提:各系主任及各部门主任都是不可以“得罪”的。
二、拟定的解决方案:
开展工作分析——确定各岗位工作说明书——进行岗位评价——制订薪酬制度、考核制度
人力资源部想通过以上程序达到院领导的管理目的。
三、操作时出现的问题:
1、目前客观情况是A系设有系主任、系主任助理、教学秘书和行政秘书(按定编设置的),其它各系只有系主任及系秘书。由此造成同类岗位工作量差异很大。
2、由于大部分系只有系主任和系秘书两人(教师除外),考核时各系主任都会把其秘书考核为“优”;如果按比例强制性分布,由于人员基数少,无法操作;
3、如果取消考核,以什么方式激励与约束?“本位主义”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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