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签合同问题?
我想知道,关于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在我公司实习,是该学生拿到毕业证就必须要签合同呢?还是等到员工档案转入本公司后再签合同呢?我们公司有一个研究生,4月就拿到毕业证了,可是户口还没有办理好落户,档案还在学校,所以呢签了劳动合同,但社保交不进去,6月底落户好,办好劳动手册才可交,请问这个问题我需要补缴4、5、6月的社保吗?
看描述的情形,好像是上海这里的问题。
缴纳不进社保,不是因为档案的关系,因为档案不过来,不代表不能缴纳社保,而是主要因为是户口的关系,所以不能缴纳城镇保险。
至于为什么无法缴纳城镇保险,主要因为档案未转出,户口申报但是无法转入的关系,因为档案是跟着户口走的。
按照原来的社保的规定,非上海户籍的非城镇户口的劳动者,无法缴纳城镇保险,只能缴纳综合保险。
2011年7月份社会保险法实施,这个问题其实已经迎刃而解了。
至于4、5、6月份的社会保险,应该缴纳的是综合保险,那么企业应该为其补缴综合保险。
现在已经过了8月25日这个节点,是否能够补缴,需要询问综合保险办理窗口,老马我还真没关心过。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补缴了综合保险,好像也没有意义了。 可以与学生约定,档案转入后合同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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